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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贡荣县:司法救助 让群众感受“检察温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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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贡荣县:司法救助 让群众感受“检察温度”

自贡荣县:司法救助 让群众感受“检察温度”

中新网四川(sìchuān)新闻6月10日电 (刘刚 吴玲)“感谢检察机关(jiǎnchájīguān)的帮助,现在欠的医药费都缴清了,我们的生活也正常(zhèngcháng)了。”近日,市民代某某向自贡市荣县人民检察院送来锦旗表示感谢。 送锦旗致谢。荣县检察 供图(gōngtú) 据介绍,今年1月中旬,代某某与吴某某驾驶的无牌摩托车发生(fāshēng)碰撞(pèngzhuàng),致代某某受伤,代某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无责任(zérèn)。事故发生后,代某某被送入荣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。 今年3月14日,代某某以吴某某未赔付自己(zìjǐ)各项损失为(wèi)由,向荣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。在(zài)办案过程中,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发现(fāxiàn)代某某家庭经济十分困难,有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,遂将案件线索移送至控告申诉(kònggàoshēnsù)检察部门。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主动通过检察联络员与代(yǔdài)某某所在村的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,并实地调查了代某某的家庭情况。 经核实,代(dài)某某系聋哑人、农村特困人员,因交通事故受伤后丧失劳动能力,住院所产生医疗费用也未能完全(wánquán)支付,造成家庭经济更加困难。代某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,决定依法给予代某某国家司法救助金(jiùzhùjīn)2万余元,帮助代某某解决燃眉之急(ránméizhījí)。 荣县人民(rénmín)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,该案件是(shì)荣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(guànchèluòshí)“检察为民”理念,推进“检民一路”走深走实的缩影。下一步,将始终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,牢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,不断努力提升工作质效,用(yòng)实实在在(shíshízàizài)的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“检察温度”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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